华润三九(唐山)药业有限公司项目
用人单位信息 | |||
单位名称 | 华润三九(唐山)药业有限公司 | ||
单位地址 | 唐山市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| ||
联系人 | 张欢 | ||
基本情况 | 利用原有厂房1300平方米,新增建设两条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溶液生产线,购置相关生产设备,用于成品加工和包装,生产设备包括配液系统、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溶液灌装机以及包装生产线,可实现年产口服溶液7.29亿支。 | ||
评价报告信息 | |||
现场调查人员 | 李辉 | 调查时间 | 2021.03.20 |
现场检测人员 | - | 检测时间 | - |
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| 张欢 | ||
报告编制人 | 李辉、冯家林、高景毅 | ||
报告审核人 | 张孟芹、禄煜 | ||
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接触水平 | |||
职业病危害因素 | 其他粉尘、噪声 | ||
判定结论 | 在采取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、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、应急救援设施情况下,预计接触水平能够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| ||
风险类别 | 一般 | ||
建议 | 1)切实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,采用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,防止职业病的发生。 2)应确保外来人员进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,配备有效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。 3)在初步设计阶段,应组织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。 4)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,建设单位应当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职业卫生管理部门,及时、如实申报本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。 5)项目建成运行后,运营方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,落实主体责任。签订生产作业协力人员管理协议,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职责,并按有关法律规定与承包方签定委托合同,明确责任、义务以及所采取综合防护措施、作业培训等,同时对外包单位和个人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,确保接害人员作业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加强个人防护,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。 6)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加强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检修、维护,同时做好接害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的维护与管理,确保正常使用。 7)建设施工过程应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,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职责,并督促施工单位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、特征采取相应控制措施,同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。 | ||
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| |||
专家组意见 | 1补充完善工程概况中周边关系、工艺流程等相关内容; 2补充完善类比调查相关内容; 3补充完善生产工艺过程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; 4完善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设施评价内容; 5按专家提出其他意见修改完善。 |